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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行监测结果信息公开

2024.10.16 604 字号 A- A A+


为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透明度,特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开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季度自行监测结果。


我公司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方案要求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在监测过程中遵循国家及地方环保标准,遵守质量控制程序,确保数据真实可靠。经检测,企业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国家及地方各类法规标准要求。


具体数据详见附件检测报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发展保障中心环保部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

7月黑龙江路园区监测报告.pdf

7月太原路园区监测报告.pdf

8月黑龙江路园区监测报告.pdf

8月太原路园区监测报告.pdf

9月黑龙江路园区监测报告.pdf

9月太原路园区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