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万吨/年纤维绿色化处理技术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4号),我公司4万吨/年纤维绿色化处理技术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将其全本公开,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4万吨/年纤维绿色化处理技术产业化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52000万元
建设地点:烟台市蓬莱区蓬莱化工产业园泰和新材料蓬莱厂区用地范围内。
建设内容:包括主生产车间及配套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总生产规模为4万吨/年,其中散纤维2万吨/年,针织布2万吨/年。相关供热、供水、供气等公用工程均依托园区。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查阅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站地址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IIaSttKrOvKkt3qS-77Lqw 提取码: mvn7,公众可下载查阅。
如需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本,请在公示期内,与建设单位联系,欢迎社会公众来电查询。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山东纵横德智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注意事项
范围:本项目周边居民和关注本项目的社会团体及个人。
注意事项: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建议及要求;对项目建设所涉及环境问题的意见,如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等;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公众关心和感兴趣的问题。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或通过电话方式联系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535-6955010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您宝贵的意见。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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